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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告發(fā)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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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部樓宇對講維保項目成交公告

    發(fā)布時間:2019-01-08作者:來源:保衛(wèi)處分享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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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
    1、項目名稱:2019年度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)本部樓宇對講維保項目

    2、招標(采購)方式 :詢價采購

    3、資金來源:非政府采購資金

    4、招標(采購)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19年1月2日

    5、開標(采購)日期:2019年1月4日

    二、開標情況

    1、中標供應商名稱:合肥納科經(jīng)濟技術有限公司

    2、中標供應商聯(lián)系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雙鳳工業(yè)區(qū)

    3、中標(成交)金額:人民幣:叁萬肆仟拾叁元陸角整(¥34833.6元)

    三、評審成員

    1、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:王建華、孫明勇、朱 ?軍;

    監(jiān)督員:吳 ?

    2、招標(采購)人名稱:中共安徽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)

    3、地址:合肥市屯溪路301號

    4、聯(lián)系人:孫明勇

    5、聯(lián)系方式:0551-62173028

    四、公告要求

    1、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中標(成交)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(以日戳或呈交時間為準)以書面形式向中共安徽省委黨校保衛(wèi)處提出質疑(異議),質疑材料遞交地址:省委黨校教學綜合樓809室,聯(lián)系電話:0551-62173028。

    2、質疑提起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、《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    (一)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
    1、質疑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
    2、項目名稱;

    3、被質疑人名稱;

    4、具體的質疑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
    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。

   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
   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    1、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;

    2、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
    3、質疑材料不完整的;

    4、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、難以查證的,且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。

    特此公告。 ????????????????

    ??中共安徽省委黨校

    2019年1月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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